湛江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对象怎么分类
导语 分为全自理、半失能和失能三类,按照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6项指标进行评估。详见正文。
湛江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对象怎么分类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护理服务对象分类。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为全自理、半失能和失能三类,按照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能力等6项指标进行评估:
(一)6项都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全自理);
(二)有1-3项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半失能);
(三)有4-6项不能自主完成的,认定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失能)。
已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的县(市、区),评定为“能力完好”的认定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认定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为“重度失能”的,认定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按补贴标准由银行代发放至老年人银行储蓄卡或相关护理服务的机构。
符合发放条件的老年人和已享受重残护理补贴或特殊困难残疾人护理、康复、服务等补助的老年人,按照就高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享受到养老护理、服务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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