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下载

导语 湛江生育异地备案业务需要提供湛江市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下载具体入口见正文。

  湛江市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docx点击下载

  》》生育异地备案业务

  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参保人在境内(港、澳、台除外)需异地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可按规定提前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有效期为成功备案之日起,至所填备案时间后第30日止。生育保险异地备案时需选定当地1家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自己的定点机构。生育保险异地备案手续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具有线上办理渠道时,也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按《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湛江市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

  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备案至就医所在地。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直接结算。医院尚未开通联网功能的可以零星报销。跨省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职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职工因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等特殊事由确需变更就医医疗机构的,亦应当持变更事由的相关凭证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不备案或不在备案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符合目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80%报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湛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湛江生育保险缴纳方式、生育津贴申请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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