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导语 凡符合职工生育保险各项目(产前检查、生育住院、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结算。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根据《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有关事项的通知》(湛社保[2022]224号)及《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直接联网结算的通知》(湛医保中心[2022]25号)等文件精神,我院正式开通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联网结算及异地直接结算业务。凡符合职工生育保险各项目(产前检查、生育住院、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我院结算。

   ➤关于开展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和生育异地备案业务

  (一)我院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选定业务的办理流程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怀孕女职工可选择我院作为自己的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选定有效期为成功登记之日起,至预产期后第30日止。

  1.所需资料

  (1)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附件1)

  (2)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复印件)

  (3)诊断证明 (产科医生提供,收费处盖章)

  2.办理流程

  (1)确诊怀孕女职工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到妇产科门诊开诊断证明,开具证明后到门诊收款处盖章。

  (2)携带上述资料到二楼围产期门诊办理备案手续。

  (二)生育异地备案业务办理流程

  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参保人在境内(港、澳、台除外)需异地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可按规定提前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有效期为成功备案之日起,至所填备案时间后第30日止。生育保险异地备案时可选择我院作为自己的定点机构。

  1.所需资料

  (1)湛江市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办理地点

  携带上述资料到二楼围产期门诊办理备案手续。

   ➤关于职工生育保险直接联网结算的注意事项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不设起付标准,住院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产前检查费用执行全省统一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

  参保人不办理产前检查选定或选定后不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符合目录规定的产检费用按80%报销(回参保地社保局作零星报销)。

  划重点

  当次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参保人选定我院产前检查并办理备案手续,符合目录规定的产检费用和住院生育费用按100%报销。

   ➤关于生育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联网结算的,职工可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办理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住院出院小结,门诊药流等计生手术:门诊手册或生育休假<诊断>证明 );

  5.湛江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附件3);

  属职工申请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另须提供结婚证备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拨入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如因特殊原因需划入职工其它金融账户的,需提供金融账户复印件并签名确认。

  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医疗费零星报销申请办理对象

  1.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3.领取失业保险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

  4.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5.工伤1至4级伤残办理伤残退休人员。

  注:符合办理零星报销的对象请戳↓附件4

  附件1: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docx

  附件2:湛江市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docx

  附件3:湛江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docx

  附件4: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医疗费零星待遇申请办事指南20220701版(1).pdf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湛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报销】可获湛江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报销条件、报销流程、报销材料下载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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