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定点医疗机构向省外转诊就医政策

导语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通过我市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向省外医疗机构转诊就医,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待遇标准支付。

  江定点医疗机构向省外转诊就医政策: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通过我市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南部战区海军第一医院和五县(市)人民医院)向省外医疗机构转诊就医,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待遇标准支付。

  参保人可以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查询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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