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遂溪县小学学区划分

导语 遂溪县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至6月30日,登录湛江市遂溪县招生系统家长端(网址:http://zjjz.91rxbm.cn/visitzjsxx)报名。详见下文

  2025遂溪县小学学区划分

  招生对象

  (一)县城小学

  遂溪县县城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县城生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户籍(入户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在学校服务区域的。

  2.符合国家优待政策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因公牺牲等人员的子女。

  3.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持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产权占50%以上<含50%>,专有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含30平方米>,办证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在学校服务区域的(不含杂物房、车房、车位、铺位等)。

  4.法定监护人居住的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安置房在学校服务区域的。

  5.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自建房(有土地证和报建手续)、商品房(产权占50%以上<含50%>,专有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含30平方米>)且已入住,但暂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居住三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截至2025年5月31日,法定监护人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半年以上的县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截至2025年5月31日,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且已经营半年以上的县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二)各镇(街道)小学

  参照县城小学招生对象条件执行。

  招生计划

  (一)县城小学

  2025年秋季县城小学计划招收新生102个班(每班标准班额45人),共4590人,实际招生人数若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将据实作适当调整。

  注:遂城五小新的教学楼正在建设,另有一幢旧教学楼正在进行维修加固,部分学生正在安全转移安置,在这期间学校若学位不足,招生人数将作适当调整。

  (二)各镇(街道)小学

  各镇(街道)小学招生计划由镇(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生源及小学规模、师资等情况制定。

  学区划分

  (一)县城小学

  根据遂城街道办住宅分布及小学的布局现状,为确保学生就近入学,2025年把县城划分为13个区域进行招生。具体区域划分如下:

  2025年遂溪县县城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二)各镇(街道)小学

  按就近入学原则,由各镇(街道)划定并公布。

  网上预报名操作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9日至6月30日

  (二)网上预报名方式

  家长可使用任何智能手机或电脑登录湛江市遂溪县招生系统家长端(网址:http://zjjz.91rxbm.cn/visitzjsxx)报名,家长要对照入学申报资料的要求,准确录入并拍照上传相关资料。无法采用手机或电脑网上申请报名的,可携带相关原件在6月19至25日到学区所在学校申请帮助报名。

  报名时要自行设置登录密码(密码至少8位,必须包含字母、数字、特殊字符),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号,打印或记住这个报名号,以便日后查询录取结果。

  (三)网上预报名类别及上传资料

  :招生对象共有7类,请家长按招生对象选择对应的“新生类别”报名;第2类招生对象直接到县教育局教育股报名。

  (四)网上预报名流程

  登录湛江市遂溪县招生系统家长端,网址:http://zjjz.91rxbm.cn/visitzjsxx

  第一步:网上报名

  1.在“公办小一”点击“家长报名入口”→“立即报名”→“新生类别”→“新生身份证件类型”→“新生身份证号”→“新生出生年月”→确认无误后,点击“开始报名”。

  2.进入“入学申请”页面→完善“报名信息”→完善“监护人信息”→完善“其他信息”(第3类报名对象在“房产类型”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第4类招生对象在“房产类型”选“购房合同”;第5类招生对象中自建房在“房产类型”选“自建房”,商品房暂无房产证的在“房产类型”选“购房合同”)→“提交”。(提交成功后记录好新生的报名号,账号、密码备用)

  第二步:证件采集。“证件采集”页面,上传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件图片(如父母与新生的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契税完税证明书、务工经商材料及缴交水电费发票等),相关证件必须原件拍照上传。

  第三步:提交材料。在“报名信息栏”打印“湛江市遂溪县2025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签名确认,并在预报名时间内交到申请报读学校,学校按预报名顺序整理好于6月30日前上交县教育局教育股。

  (五)网上预报名注意事项

  1.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预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系统不再补报。

  2.不符合入学条件的,系统不接受预报名登记。

  (六)温馨提示

  1.因中心城区学位紧缺,遂城一小、遂城二小、遂城三小、遂城四小、遂城九小只接受第1类至5类招生对象报名;第6类至7类对象只限报遂城五小、遂城六小、遂城七小、遂城八小、遂城十小、遂城十一小、遂城十二小、遂城十三小。

  2.县城小学继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限制办法,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将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小学锁定6年);住房专有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不纳入房产类招生对象。

  锁定方法:①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②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6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

  八、报名材料审核时间

  (一)学校初审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30日

  (二)教育局复审时间:2025年7月1日至7月10日

  (三)职能部门审核时间:2025年7月11至8月5日

  1.遂溪县公安局负责审核户籍信息。

  2.遂溪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3.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审核购房合同、报建手续。

  4.遂溪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审核社保清单。

  5.遂溪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营业执照登记情况。

  6.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遂溪供电局负责核查居住电费缴费凭证。

  7.遂溪粤海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核查居住水费缴费凭证。

  九、录取办法

  (一)县城小学

  经审核资料符合条件安排学位的,按如下先后顺序安排学位,七类招生对象分五个批次依次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

  ①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的(人户一致)。

  ②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的(人户分离)。

  ③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的(未能提供实际居住地相关证件的)。

  学位安排: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的(人户一致),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的(人户分离),按实际居住地段对口方式入学;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的(未能提供实际居住地相关证件的),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2.第二批次录取

  符合国家优待政策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因公牺牲等人员的子女。

  学位安排:按优待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3.第三批次录取

  ①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持有房产证,办证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在学校服务区域的(不含杂物房、车房、车位、铺位等)。

  ②法定监护人居住的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安置房在学校服务区域的。

  学位安排: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按房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但如果房产地段对口学校学位不足,则按取得房产证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未取得本学区学位的,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录取。

  4.第四批次录取

  ①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自建房(有土地证和报建手续)。

  ②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有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且已入住,但暂无房产证的。

  学位安排: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按房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但如果房产地段对口学校学位不足,则按缴交契税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未取得本学区学位的,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录取。

  5.第五批次录取

  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截至2025年5月31日,法定监护人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半年以上的县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②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截至2025年5月31日,法定监护人持有效且已经营半年以上的县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学位安排:根据报读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注:若出现超出学区学位而对象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取得证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未取得本学区学位的同类对象,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录取。

  (二)各镇(街道)小学

  由各镇(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内小学的学位及学校规模合理分配。

  录取通知

  (一)8月8日,在网上和县城各小学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二)《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如经审核符合学区入学条件的,在 2025年8月10日前没有收到通知,家长应及时到招生学校查询。

  (三)家长凭《入学通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解释说明

  (一)概念

  1.法定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担任监护人。

  2.其他法定监护人。指非法定监护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司法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以及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

  3.孤儿。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4.人户一致。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拥有的房产地址一致。

  5.人户分离。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拥有的房产地址不一致。

  (二)提交资料说明

  1.“居住三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是指2025年5月31日止倒推计算满三个月。

  2.凭“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报名的,无须提供居住三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凭“购房合同”报名的,须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书和居住三个月水电费缴费凭证。

  3.报名时,如果6月份还未能提供水电费缴费凭证的,可在7月10日前把相关凭证交到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他

  本实施意见由遂溪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及举报电话:遂溪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761675

公告原文:2025年秋季遂溪县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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