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不动产抵押登记指南

导语 湛江不动产抵押登记需要携带好申请材料到规定的窗口进行办理,窗口办公点为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综合窗口。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4.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5.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责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经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统一将该权责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6.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窗口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符合受理条件则出具《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出具《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和符合法定受理形式的条件;

  3.审核:审核人员审核是否同意办理,审核通过进入登簿环节;审核不通过出具《不予登记告知书》《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退回通知书》,退回申请材料并收回《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进入结束环节;

  4.登簿:审核通过,登记人员将登记结果进行登簿,进入缮证环节; 缮证:登簿通过,登记人员将登记结果进行缮证,进入收费环节;

  5.收费:缮证完成,登记人员通知权利人进行缴费,进入发证环节(如无需缴费或已缴费则跳过);

  6.发证:权利人缴费完成后,登记人员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收回《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进入结束环节; 结束:结束流程。

  三、窗口办理地址

  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综合窗口

  1.办理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A02-3A14窗口

  2.办公电话:0759-3192377

  3.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位置指引:10路;20路;24路;26路;34路;62k路;805路;912b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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