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流程)
导语 湛江市求职创业补贴来啦!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后由毕业生所在院校统一代为申请。自2021届起,每人3000元。
湛江市求职创业补贴操作办法
一、补贴对象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
二、补贴条件
1.属于湛江市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注意:
(1)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2)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等的家庭。
三、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自2021届起)。
四、补贴期限
一次性。
五、申请渠道
由毕业生所在院校统一代为申请。部省属、市属院校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其他向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六、应提交材料
(一)学生学籍证明;
(二)属于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提供表明属城乡困难家庭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
(三)属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认定证件;
(四)属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五)学校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
(六)学校的银行基本账户。
注:申请补贴或补助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或可查验的电子信息。经办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可要求补贴对象提交原件或补充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七、应核验信息
建档立卡贫困信息(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身份享受时核验)。
八、办理流程
具体申报时间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当年度要求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自愿原则,向学校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由所在学校组织初审,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统一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流程如下:
(一)申请账号(首次办理学校需申请省资金系统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直接进入第2个流程)
需携带单位注册证明到相应的市或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账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对单位的基本信息后,创建、分配账号。申报对象应自行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
(二)网上申报(预受理)
申请单位使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配的账号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gdjycy),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注意资金系统中“受理地点”按申报渠道选取市或相应县(市、区)。
(三)提交纸质资料(受理和审核)
申请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向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纸质材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纸质资料申请后,通过内部系统或其他方式查验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需核验信息。
(四)复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资料进行复核。
(五)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信息通过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7天。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拨款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拨款意见。
(七)资金划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务机构)自收到拨款意见按规定将资金按规定拨付学校,由学校将补贴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九、其他事项
(一)以上每一办理环节如发现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形,可退回上一环节。
(二)本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湛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湛江各项补贴汇总、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