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提取公积金买房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湛江市购买自住住房,需要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人需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等相应的购房资料。
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自住的,提供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在异地购房的,应同时提供职工本人(配偶)在购房所在城市的户籍材料,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材料。
2、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首期房款的,提供认购书、保证书、转账委托书、预售款监控账户的材料(商品房预售证)、购房定金收据。职工预提住房公积金后,应及时办结购房手续,并在十八个工作日内补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银行进账单等材料建立购房档案。
3、购买二手房自住的,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有计税金额的契税完税凭证。在异地购房的,应同时提供职工本人(配偶)在购房所在城市的户籍材料,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材料。
4、购买本市拍卖住房的,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5、购买本市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房屋征收安置合同或协议、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6、职工父母或子女在本市首次购房的,提供上述相应购房材料,应同时提供购房人的无房情况的材料、职工与购房人亲属关系的材料、自证本市无房的承诺书。
注:这里的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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