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地役权首次登记

导语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办理条件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4、地役权登记证明材料:

(1)地役权合同;

(2)其他证明材料。

5、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还应提交相关材料;

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建筑物、构筑物平面图、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资料。

温馨提示:申请材料应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供的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申请人为单位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签名并按手指模。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

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窗口: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3192366,3192377

投诉电话:3160383

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土地权籍调查测绘费:依据(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执行;

2、登记证书费:20元/本(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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