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房所需材料

导语 购买新建商品房自住的,提供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首期房款的,提供认购书、保证书、转账委托书、预售款监控账户的材料(商品房预售证)、购房定金收据。详见正文!

  湛江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房所需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自住的,提供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在异地购房的,应同时提供职工本人(配偶)在购房所在城市的户籍材料,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材料。

  2.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首期房款的,提供认购书、保证书、转账委托书、预售款监控账户的材料(商品房预售证)、购房定金收据。职工预提住房公积金后,应及时办结购房手续,并在十八个工作日内补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银行进账单等材料建立购房档案。

  3.购买二手房自住的,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有计税金额的契税完税凭证。在异地购房的,应同时提供职工本人(配偶)在购房所在城市的户籍材料,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材料。

  4.购买本市拍卖住房的,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5.购买本市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房屋征收安置合同或协议、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6.职工父母或子女在本市首次购房的,提供上述相应购房材料,应同时提供购房人的无房情况的材料、职工与购房人亲属关系的材料、自证本市无房的承诺书。

  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办理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湛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湛江公积金提取新政策、网上业务办理入口、提取指南等信息。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