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纪委监委、湛江市委巡察办公开招聘条件
导语 根据工作需要,湛江市纪委监委、湛江市委巡察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人员。详见正文。
湛江市纪委监委、湛江市委巡察办公开招聘协管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湛江市纪委监委协管人员3名,湛江市委巡察办协管人员1名。聘用人员按照协管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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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湛江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湛江市委巡察机构和湛江市清风苑管理中心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聘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2.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服务年限而服务年限未满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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