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湛江霞山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学区划片安排
导语 霞山区公办学校将根据适龄儿童的具体情况采取学区学校直接录取、统筹安排和电脑派位三种方式进行录取。请见下文
2025湛江霞山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学区划片安排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
1.户主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儿童
2.本人是户主的适龄儿童。
3.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入其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4.户籍中登记的与户主关系属于以上情形以外的适龄儿童。
(二)非霞山区户籍的房产证类适龄儿童: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持有霞山区住宅性质的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非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房产证类”)。
(三)非霞山区户籍的购房合同类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未取得霞山区住宅性质的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但持有霞山区住宅性质商品房的一手房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非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购房合同类”)
(四)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霞山区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霞山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经营场所或企业住所在霞山区和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在霞山区税务机关纳税满半年,或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霞山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半年。
(五)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在霞山区且符合中央、省、市和霞山区有关优待政策的烈士、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重点项目技能人才、港澳台等各类特殊群体子女。
02录取办法
霞山区公办学校将根据适龄儿童的具体情况采取学区学校直接录取、统筹安排和电脑派位三种方式进行录取。
(一)第一批对“人户一致”的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采用学区学校直接录取方式录取。
(二)第二批对“人户不一致”的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采用统筹安排的方式录取到有学位的区属公办学校。
(三)第三批对“房产证类”和“购房合同类”的适龄儿童采用统筹安排的方式录取到有学位的区属公办学校。
(四)第四批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根据区属公办学校空余学位名额,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到有学位的区属公办学校。
(五)对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向霞山区教育局提供具体的政策依据和有效的证明材料,霞山区教育局审核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03录取程序霞山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区学校直接录取程序
1.现场报名。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家长携带户口本、房户证、出生证等相关资料到学区学校现场报名。
2.核实信息。由霞山区教育局到公安部门核实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
3.学位安排。霞山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和学区布局,对“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采用学区学校直接录取方式录取。
4.公布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在网上和录取学校进行公布
5.通知入学。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二)统筹安排学位的录取程序
1.对“人户不一致”的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按以下程序统筹安排学位:
(1)现场报名。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等相关资料到学区学校现场报名。
(2)核实信息。由霞山区教育局到公安部门核实霞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
(3)学位安排。霞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4)公布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在网上和录取学校进行公布
(5)通知入学。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2.对“房产证类”和“购房合同类”的适龄儿童,按以下程序统筹安排学位:
(1)网上报名。霞山区教育局依据学校布局,在公办学校设置若干报名咨询点,并在网上公布,家长可到咨询点咨询,并按要求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含房地产权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适龄儿童关系、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编码或购房合同编码及购房发票、房屋坐落地址等)。
(2)核实信息。报名信息汇总后由霞山区教育局送公安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管理部门核实。
(3)学位安排。霞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先安排房产证类中拥有完全产权房产的适龄儿童,其次安排房产证类中没有完全产权房产的适龄儿童和购房合同类的适龄儿童。
注意:“房产证类”和“购房合同类”适龄儿童的学位以就近入学原则安排,按房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但如果房产地段对口学校学位不足,则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至片区的其他学校或者其他片区的学校。
第一片区学校:湛江市第五小学 湛江市第十二小学原点分校 湛江市第二十小学 湛江市第三十五小学
湛江市第二片区学校:湛江市第一小学 湛江市第七小学 湛江市第十四小学
第三片区学校:湛江市第二十五小学 湛江市第二十七小学 湛江市第二十八小学 湛江市第八中学
第四片区学校:湛江市第三十三小学湛江市第三十四小学、湛江市第三十七小学 湛江市第十四中学
第五片区学校:湛江市第七小学分校 湛江市第十八小学分校 湛江市第八中学 湛江市第二十二中学 湛江市第三十中学
第六片区学校:湛江市第九小学 湛江市第十小学 湛江市第十二小学 湛江市第十八小学
第七片区学校:湛江市第三十小学 湛江市第三十三小学 湛江市第十二中学 湛江市第二十三中学 湛江市第二十四中学
第八片区学校:湛江市第十一小学 湛江市第十三小学 湛江市第二十二小学 湛江市第六中学 湛江市第二十七中学
(4)公布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在网上和录取学校进行公布。
(5)通知入学。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三)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按以下程序实行电脑派位:
1.公布名额。在网上公布电脑派位招生名额。
2.核实信息。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根据公布的招生名额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为适龄子女选择一所学校网上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的编号、税务登记证的编号、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居住证编号、联系方式等内容),由霞山区教育局汇总后分别送市监、税务、社保、公安部门核实。
3.公布参加抽签名单。霞山区教育局根据市监、税务、社保和公安部门核实结果确定参加抽签的适龄儿童名单和学校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4.公开抽签并公布结果。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电脑派位工作,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各方代表全程监督;当场公布录取结果,并在网上进行公布。
5.通知入学。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
04注册入学家长凭《入学通知书》、户口簿(或儿童身份证),同时提供出生证,按时到录取学校为适龄儿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05注意事项
(一)家长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霞山区教育局可取消录取资格,并将情况反馈至相关部门处理:
1.虚报儿童年龄等报名信息的:
2.提供虚假的户籍、居住、工作、房产、经商、税务等信息的;
3.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
(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和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至相关部门:
1.伪造、变造户籍、居住、工作、房产、经商、税务等信息的;
2.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3.学校擅自超计划招生的;
4.违反招生工作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06解释说明本文中的户籍、居住、房产等信息提取截止时间和按规定需提供的经商、税务、社保等信息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4月30日。
本文中的“半年”是指当年4月30日止倒推连续计算满6个月。
网上和学校公布录取结果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含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