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违标电动自自行车上牌所需材料

导语 湛江市违标电动车上牌期限截至2021年1月31日。车架码15位以上和车架码15位以下的违标电动车均需上牌。车主办理时需提供身份证、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原件、电动自行车购买发票或收据原件等相关材料。

  上牌所需材料: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2、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原件;

  注:合格证上车辆类型为“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的不予登记上牌。

  3、电动自行车购买 发票或收据原件(如 发票 或收据遗失,可用如下声明代替);

  注:车架码15位数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是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方可办理登记上牌业务。例如:车架码15位以上,且是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4、声明书(可手写或打印)。声明书样式如下:

  声明书

   本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于 日在 (车行)购买 品牌电动自行车一辆,合格证编号: ,车架号码: 。该车来源合法,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真实有效,本人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愿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声明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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