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房屋产权入户办理注意事项

导语 在湛江市中心城区或城镇拥有房屋产权的,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以申请将户籍迁入房屋产权地址。

  湛江房屋产权入户办理注意事项

  1.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产权人要求将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产权人可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向属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迁移户口。经公安机关调解原住户仍不肯迁出的,由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原住户整户迁往其合法固定住所或县级公安机关设定的户口,并通知当事人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2.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的除外),以实际居住地为原则登记户口,原则上允许湛江市市区内无房产的一户产权共有人搭户。

  房屋产权共同共有的,由产权所有人协商担任户主,申请人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或公证书或律师见证书。

  房屋产权按份共有的,由份额最大的产权人担任户主。房屋产权按份共有份额均等的,参照共同共有规定入户。

  推荐阅读:

  湛江市房屋产权入户办理指南

  湛江市各区县派出所信息汇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湛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湛江网上办理户口入口、出生入户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