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小汽车使用年限
导语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详见正文。
湛江小汽车使用年限规定: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
(四)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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