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遂溪公安局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导语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遂溪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共53名,具体招聘详情请见正文。
湛江遂溪公安局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遂溪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共53名(警务辅助人员和禁毒专职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聘人数、岗位、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共53名,其中警务辅助人员50名、禁毒专职人员3名。具体职位表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遂溪县公安局2025年第二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设置表》。
点击查看/下载>>>《遂溪县公安局2025年第二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设置表》
点击查看/下载>>>《遂溪县公安局2025年第二次招聘禁毒专职人员职位设置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90年3月6日至2007年3月6日期间出生)。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pp;v
5.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身体健康,体表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精神病史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