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赤坎区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导语 将于7月13日10:00-7月16日18:00,登录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每人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志愿有先后顺序。网上报名期间,填写的信息可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报名平台将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详见下文
2025赤坎区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一、招生民办学校
2025年,赤坎区民办学校(含市直)有10所,其中在赤坎区招生的民办学校有10所,跨县(市、区)(简称“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有2所,具体名单如下:
(一)赤坎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名单
1.湛江市雷阳实验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
2.湛江市金城实验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
3.湛江市赤坎区鼎能东盟城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
4.湛江市华港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
5.湛江市赤坎区华南实验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
6.湛江市赤坎区金沙湾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
7.湛江市赤坎区华阳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
8.湛江市赤坎区君临小学小学一年级
9.湛江市寸金培才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
10.湛江市东方实验学校初中一年级
(二)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名单
1.湛江市寸金培才学校初中一年级
2.湛江市东方实验学校初中一年级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在赤坎区常住的且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未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是指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有赤坎区住宅性质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3.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凭证。
4.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三个月,具有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或持有营业执照满三个月。
5.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常住且持有三个月的居住证。
(二)本区初中一年级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区户籍的非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3.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有赤坎区住宅性质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的非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4.非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凭证。
5.非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三个月,具有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或持有营业执照满三个月。
6.非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常住且持有三个月的居住证。
(三)跨区初中一年级
不符合以上本区初一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分为对口直升计划、教育优待计划、统筹安排计划和电脑派位计划。其中:对口直升计划,原则上是指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人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一年级的计划,幼升小、初升高阶段不允许对口直升;教育优待计划,是指符合各项教育优待政策条件及招生学校教职工子女(含学校举办者子女)的计划;统筹安排计划,是指学校为小区配建需优先满足业主子女入学需求、政府或学校用地需安排拆迁户子女入学等原因,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计划。
(一)区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区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根据我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的目标任务制订,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区属民办学校须于7月14日前将《赤坎区属民办学校小升初对口直升和教职工子女优待对象名单上报表》(附件1)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报送区教育局,同时提供教育优待的佐证材料(教职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户口簿和子女医学出生证明等)。
(二)市直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市直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所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的目标任务制订,报市政府审批。市直属民办学校须于7月14日前将《市直属民办学校对口直升和教职工子女优待对象名单上报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市教育局,同时提供入学优待的佐证材料(教职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户口簿和子女医学出生证明等)
五、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招生对象为小升初对口直升、教育优待、统筹安排的学生或适龄儿童,第二批招生对象为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或适龄儿童。
(一)第一批招生
1.小学一年级第一批招生规则
小学一年级第一批优先满足“教育优待”和“统筹安排”入学需求的学生。如“教育优待”和“统筹安排”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全部予以录取;如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初中一年级第一批招生规则
“直升”人数少于学校(1)优先满足“直升”入学需求,招生计划数,全部予以录取;如“直升”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在满足“直升”需求后,如有剩余招生计划,优先录取“教育优待”和“统筹安排”入学需求的学生。如“教育优待”和“统筹安排”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数,全部予以录取:如人数多于剩余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线下预报名
(1)教育优待的学生。7月12日-7月13日,由用人单位按照教育优待相关政策文件向赤坎区教育局提交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
(2)统筹安排的学生。
7月12日-7月13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由有入学需求的业主需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前往相应的小区配建学校设点处进行登记预报名。设点学校分别为:湛江市赤坎区金沙湾学校,湛江市赤坎区君临小学,湛江市赤坎区鼎能东盟城学校。逾期未登记的,视为放弃统筹学位。
7月12日-7月13日,上述小区配建学校(设点学校)对预报名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需在材料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校公章。7月14日,各学校将报名佐证材料及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汇总表统一报送区教育局复核确定。
4.公布名单。
7月16日,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确定教育优待和统筹安排的录取名单,其中区属民办学校由赤坎区教育局审核确定,市直属民办学校教育优待和统筹安排的录取名单由湛江市教育局审核确定。确定录取的名单统一由区教育局通过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区属民办学校小升初对口直升录取名单经赤坎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公布,湛江市寸金培才学校对口直升名单经湛江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公布。
5.注册缴费。
7月19日-7月20日,各民办学校向第一批招生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并安排注册缴费,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逾期未注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批已录取注册的学生或适龄儿童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各民办学校应在7月21日前向区教育局报送第一批录取注册学生名单(附件2)由区教育局在电脑派位开始前3天内将第一批录取注册学生名单导入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
(二)第二批招生
第一批录取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用电脑派位录取。湛江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招生报名平台”)由市教育局统一建设,招生的程序为网上报名、材料审核、电脑派位、注册缴费和补录。
1.网上报名
7月13日10:00-7月16日18:00,登录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电脑端网址:https://iyj.zhanjiang.gov.cn/PublicEnroll/#/,报名手机端网址:https://jyj.zhanjiang.gov.cn/PublicEnrollH5/#/)进行报名。每人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志愿有先后顺序。网上报名期间,填写的信息可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报名平台将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
2.上传材料
(1)小学:需拍照上传适龄儿童的户口本(首页和儿童页)医学出生证明和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的佐证材料,其中在我区居住的佐证材料为居住证、房产证、网签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等其中之一材料
(2)初中:①具有赤坎区户籍的非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需拍照上传学生的户口本(首页和学生页);②非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需拍照上传学生的户口本(首页和学生页)医学出生证明和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的佐证材料,其中在我区居住的佐证材料为居住证、房产证、网签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等其中之一材料,③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需拍照上传材料,但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小学毕业学校全称、学籍号等相关信息,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造成审核不通过、不能正常录取等后果由家长负责。
3.材料审核
7月17日-7月21日,区教育局对本区学生或适龄儿童填报的信息、志愿和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初审不通过的申请人可在7月22日-7月23日登录招生报名平台进行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此期间平台不再接受新报名
4.电脑派位
7月24日,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学校本区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7月25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摇号,直至摇中或全部志愿摇完为止。已被公办学校录取并确认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5.注册缴费
7月27日-7月29日,各民办学校向第二批招生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并安排注册缴费,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学生家长根据录取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和要求到学校进行注册缴费,逾期未注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各民办学校应在注册缴费后三天内向区教育局报送电脑派位录取注册学生名单(附件3)
6.补录
区属民办学校:第一轮电脑派位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或因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而空出学位的民办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录方案上报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按要求统一实施补录。
市属民办学校:第一轮电脑派位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或因部分学生放弃录取而空出的学位,由市教育局制定补录方案并委托区教育局实施补录。补录办法如下
①补录计划确定:电脑摇号派位后,未报到注册空余出来的学位,由市教育局核定后返还给区教育局作为补录计划。
②区教育局通过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补录的招生工作安排和计划数量。没有空余计划数的无需开展补录工作
③补录对象:参加第一轮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且志愿学校填报了湛江市寸金培才学校、湛江市东方实验学校的适龄儿童或学生。
④补录电脑派位顺序:以报名时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作为本轮补录电脑派位顺序。
⑤补录电脑派位规则:补录电脑派位时间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电脑派位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摇号,直至摇中或全部志愿摇完为止。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补录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补录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⑥公布补录结果:区教育局在补录电脑派位工作后的3日内将补录名单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核后将结果反馈给区教育局,再由区教育局通过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⑦注册缴费:各民办学校向补录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并安排注册缴费,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逾期未注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剩余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回收,不再进行补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招生派位工作
进一步完善本年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学位安排和录取方式、招生咨询电话等,对志愿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数的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派位全程录像,邀请公证人员、新闻媒体和各方代表全程监督,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合理收集报名信息和材料。制定电脑派位应急处置方案,完善电脑随机派位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严禁提前招生、“掐尖”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考试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提前收取学费或预收学位费。对民办学校未经批准自行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招收的学生招生学校要负责清退,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家长承担。各校要严格落实“人籍一致”学籍管理制度,及时审核更新学生信息,杜绝出现“空挂学籍”重复学籍”和异常状态学籍。
(三)大力推进民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
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简章、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及时、准确做好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
(四)深化民办义务教育违规招生治理
区教育局成立赤坎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我区招生咨询电话为0759-8208505,招生工作投诉电话设在赤坎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号码是0759-8208303。我区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六项规定”等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对于在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单位、学校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约谈、问责、核减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如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
1.区属民办学校对口直升和教职工子女优待对象名单上报表
2.民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注册学生名单表
3.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学生报到注册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