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赤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导语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我市赤坎区部分村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中包括了海萍村、百姓村、沙湾村、文章村、东园村、陈屋港村、云基头村、福建村等。

  湛江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我市境内黎湛铁路南起新港货场,北至黎湛线306道口路段以东至海岸线的赤坎区、霞山区、开发区街道居委会管辖范围,以及坡头区、麻章区、开发区范围的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宿舍区。

  赤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庄具体包括:海萍村、百姓村、沙湾村、文章村、东园村、陈屋港村、云基头村、福建村、后坑村、东山村、沙郭村、文保南村、文保北村、农场村、独田村、洪屋下新村场一、二队(2条村)、东菊村、高田仔村、尖嘴岭村、牛角潭村、丰厚村、符屋村、塘尾村、陈外村、陈内村。

  禁放时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温馨提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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