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和哪些城市可进行公积金互贷互提?

导语 与湛江住房公积金中心合作,可以进行公积金互贷互提的城市有10个城市。分别是茂名、阳江、肇庆、云浮、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海口、儋州。

  目前,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城市的有茂名、阳江、肇庆、云浮、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海口、儋州等10个城市。

  湛江市公积金贷款流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下列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1、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受理网点提出借款申请,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

  2、业务承办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实行面谈、面签制度,经审查并符合贷款条件的,银行受理并将申请资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3、公积金中心审批人员在收到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后完成贷款审批;

  4、经批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向业务承办银行签发《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审批通知书》,由业务承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湛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并到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5、业务承办银行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公积金中心依有关程序放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湛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湛江公积金提取新政策、网上业务办理入口、提取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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