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申领条件
导语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湛江的,可以申请养老保险病残津贴。
在广东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领病残津贴:
(1)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本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及以上;
(2)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最后参保地地级以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根据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我省为待遇领取地。
注: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费用由被鉴定人个人承担。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病残津贴。符合条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次月起发放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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