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心城区内村民建房所需材料
导语 湛江中心城区内村民建房,根据不同办理程序需要移交不同材料。在申请规划的时候需提交《湛江市村民建房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
中心城区内村民建房
中心城区内村民建房,按以下程序办理规划报建、规划核实手续:
(一)申请下达规划设计条件。
村民建房申请下达规划设计条件所需提交资料:
1.《湛江市村民建房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宅基地用地手续(村(居)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土部门在《湛江市村民建房审批表》和宗地图中审核盖章);
4.1:200或1:500现状地形图(含电子版);
5.属于危房的,提交危房鉴定报告书;属于改(扩)建加层的,提供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证明。
(二)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图(含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一式3份(含电子版)。
(三)申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
房屋竣工后,村民填写《湛江市村(居)民建房规划核实申请表》、携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00或1:500竣工测量图,向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派驻各区规划分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并在住宅建设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报送一套竣工核实资料。
注:
1.《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所称的村民,是指依法登记户籍地址为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行政村或乡(镇)社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中心城区是指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区域和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所包围的重要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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