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生育报销指南

导语 职工生育保险各项目(产前检查、生育住院、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廉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结算。

  廉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生育报销指南

  根据《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有关事项的通知》(湛社保〔2022〕224号)及《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直接联网结算的通知》(湛医保中心〔2022〕25号)等文件精神,我院于2022年9月30日零时正式上线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联网结算及异地直接结算业务,即日起职工生育保险各项目(产前检查、生育住院、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我院结算。

  ➤关于开展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和生育异地备案业务

  (一)我院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选定业务的办理流程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怀孕女职工可选择我院作为自己的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有效期为成功登记之日起,至预产期后第30日止。

  1.所需资料

  (1)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

  (2)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三选一)

  (3)诊断证明

  2.办理流程

  (1)确诊怀孕女职工到妇产科门诊开诊断证明,开具证明后到行政楼五楼办证室盖章。

  (2)携带上述资料到行政楼五楼医保办办理备案手续。

  (二)生育异地备案业务办理流程

  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参保人在境内(港、澳、台除外)需异地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可按规定提前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有效期为成功备案之日起,至所填备案时间后第30日止。生育保险异地备案时可选择我院作为自己的定点机构。

  1.所需资料

  (1)湛江市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

  (2)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三选一)

  2.办理地点

  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关于职工生育保险直接联网结算的注意事项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不设起付标准,住院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产前检查费用执行全省统一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

  参保人不办理产前检查选定或选定后不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符合目录规定的产检费用按80%报销(回参保地社保局作零星报销)。

  参保人办理产前检查选定本院,符合目录规定的产检费用和住院生育费用按100%报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湛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报销】可获湛江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报销条件、报销流程、报销材料下载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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