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生育保险交几年可以领取生育金

导语 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费后,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

  湛江市2021年10月1日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范围:

  (一)按规定参加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费后,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的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湛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湛江生育保险缴纳方式、生育津贴申请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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