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200元/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1) 申请对象统一填写《 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
(2) 低保申请对象的申请书 (写明家庭人口、收入、困难原因等);
(3) 中学或大学就读证明;
(4) 申请低保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5) 大病医疗诊断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
(6) 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7) 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8) 退休工资和在职工资银行存折正件和复印件;
(9) 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授权核査家庭经济状况,承诺提供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信息真实准确,并签字确认)。
(10)提供农村信用社存折(银行卡)复印件
由申请人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
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湛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湛江城乡最低低保标准、湛江低保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