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失业补助金(条件+流程+入口+注意事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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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失业补助金(条件+流程+入口+注意事项!)
自2020年7月以来我市已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2700.76万元!惠及全市参保失业人员5.45万人次!现在政策还在延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失业补助金申请受理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一、申领人员范围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即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补助金待遇标准
(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发放失业补助金634元;
(二)累计缴费1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190元。
三、失业补助金申领次数
在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内,参保失业人员只可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含补发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
四、申领时限及申领办法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线上可登陆“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搜索“失业补助金”服务进行办理,线下可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前往所属参保地或就近的社保局前台窗口办理。
失业补助金申领流程
(一)线上申领:
1.微信搜索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入小程序首页左上角切换城市为“湛江市”,点击右上角放大镜图标搜索“失业补助金申领”关键词点击进入服务。
2.阅读办事指南,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上述内容及《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告知承诺》”,点击“开始办理”,点击“我承诺遵守上述内容”。 |
3.点击“资格校验”,填写申请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银行账户后点击“确认选择”。温馨提示:为避免审核不通过或发放失败,建议使用社保卡银行账户。如社保卡未开通金融功能,请先到银行开通相关功能。 |
4.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提交申请。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业务详情”,或前往个人中心-我的事项,可查看办理进度以及办理详情。 |
5. 其他线上申领渠道: |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3)广东人社APP
(二)线下申领:
本人可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所属参保地社保局前台窗口办理。详情可致电12345热线或各县(市、区)社保局咨询电话:
赤坎区:0759-8208457;霞山区:0759-2717603
开发区:0759-3622112;坡头区:0759-3958022
麻章区:0759-3305568;廉江市:0759-6627207
遂溪县:0759-7761758;吴川市:0759-5563468
雷州市:0759-8492586;徐闻县:0759-4801617
五、发放方式
按月发放至参保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六、失业补助金停止发放的情形
申请人领取失业补助金后,若出现以下停领情形之一,申请人或其遗属应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补助金停领手续: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七、温馨提示
(一)疫情期间,请参保失业人员优先选择线上方式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三)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要求办理。
(四)对于参保人员虚假参保、冒领多领、骗取套取等情形,将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并依法予以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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