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育津贴申请指南
导语 湛江市生育津贴申请条件是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保职工。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线下办理地址。详见下文!
一、办理对象
已按规定垫付完职工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休产假期间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
二、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已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完职工生育津贴,可以在职工生育或计生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
2.职工产假或计生手术休假期间,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在产假或计生手术假结束后3年内申请。
三、受理单位
湛江市区参保人在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综合服务窗口;各县(市)参保人在对应县(市)医保部门服务窗口
四、基本流程
1.申请
(1)预约。无。
(2)取号。有。
2.受理
(1)受理审核
受理人员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登录业务系统正式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现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正式受理。登录业务系统,录入相关的业务信息,受理成功后,应按业务系统设置,受理结束做好业务登记,做好受理前台与初审后台业务交接准备工作。
五、所需材料
表1: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请材料目录
表2: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请材料目录(个人申请)
特殊事项:
1.参保职工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施行计生手术的,除相应按表1或表2提供资料外,另需提供参保职工境外医疗费用资料(原件),符合计生政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资料为外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2.经与市财政局协调,属于我市财政供养人员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统一拨付到各供养财政专户,各专户信息如下:
市财政及各区财政生育津贴划转账户及账号表
请市属或区属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生育职工所属的供养财政关系,填写对应的财政局专户,非财政供养人员填写本单位对公账户。
六、表格下载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地址: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ylbzj/gkmlpt/index
七、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生育或计生手术次日起3年内,且用人单位已垫付完生育津贴。
休产假期间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撤消等客观原因职工:从休假结束后3年内。
受理时限:现场办理
法定办理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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