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合资船船员登轮证办事指南
导语 湛江合资船的船员需要办理登轮证,但是应该如何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篇文章告诉你答案。
(一)事项名称
合资船船员登轮证
(二)设定依据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第47号令,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随船的外国籍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船员凭公安边防部门签发的《合资船船员登陆证》上岸,随船的中国籍大陆船员持公安边防部门签发的《合资船船员登轮证》登轮作业。
(三)办事对象
自然人
(四)申请条件
1.申办人员为持有效身份证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与外国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合资或者合作生产经营,在我国领海海域作业并悬挂中国国旗的船舶上随船的中国籍大陆船员。
2.申办人服务船舶的船籍港或船舶所在地需在当地公安边防派出所。
(五)办理材料
1、合资船船员登轮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合资合作经营船船员身份证件或合资、合作经营船舶工作合同关系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3.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当地边防派出所窗口提出办证申请,提交材料;
2.边防派出所窗口民警对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查验,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报边防派出所领导审核,并上报大队审批;
3.边防大队办证员和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边防派出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说明:15个工作日
2.承诺实现说明:7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地点
窗口名称:边防派出所窗口
地址:各县(市)区边防派出所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十一)联系电话
各县市(区)边防派出所值班电话(可致电0759-3201888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