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条件

导语 湛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可以帮助湛江就业困难人员获得就业援助服务。但是要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呢?这篇文章告诉你答案。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具有城镇户籍,男性50周岁或以上、女性40周岁或以上的;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

  (四)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五)属于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的;

  (六)因被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

  (七)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户籍人员需同时具备曾在用人单位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

  (八)戒毒康复人员;

  (九)刑满释放人员;

  (十)有子女读书的单亲家庭人员;

  (十一)驻湛部队干部随军随调家属;

  (十二)复员退伍军人;

  (十三)“双困”高校毕业生;

  (十四)特困职工家庭人员;

  (十五)国有企业改制分流人员;

  (十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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