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需要哪些材料资料
导语 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除需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资料外,还应同时提交其他资料,详情见正文。
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需要哪些材料资料
申请材料
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除需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资料外,还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凭证;
(三)商业贷款还款记录、还款计划;
(四)商业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同意书。
申请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须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除需满足我市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不少于12个月;
(二)商业贷款最近5年逾期累计不超过6期,连续不超过3期,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三)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除原商业贷款对应抵押登记外,未设立其他担保物权、居住权,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
(一)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网点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网点对借款人及配偶的贷款申请实行面谈、面签制度,经审查并符合贷款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完成贷款审核、审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经批准的商转公贷款,公积金中心签发《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审批通知书》,由业务承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湛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并到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四)贷款发放。取得抵押权他项权证后,公积金中心将贷款发放至业务承办银行过渡账户用于偿还原商业贷款;
(五)注销原商业贷款抵押。商转公贷款发放成功后,业务承办银行会同借款人及时完成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