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政策(最新版)

导语 近期,湛江市人社局印发《湛江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3年修订版)》,本文为大家整理湛江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最新政策。

  湛江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二、补贴对象

  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

  三、补贴条件

  (一)用人单位属于员工制家政企业。

  (二)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

  (三)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五、补贴期限

  每人最长可享受3年。同一员工先后被多个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六、应提交资料

  劳动合同;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补贴对象基本账户。

  七、应核验信息

  单位登记信息;社保缴费记录。

  八、办理流程

  招用人员原则上需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补贴对象按季度(或半年)向登记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对象原则上线上申报补贴: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OUJY/),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资料,注意补贴申请受理地点选取对应的市或县(市、区)。

  九、其他事项

  (一)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政策不得叠加享受。以创业者身份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的,在所创办单位注销前,不得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除外)。

  (二)分公司不得申请各项就业补贴,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三)同一补贴对象初次申请时审核全部材料,之后在政策享受期内,如相关情况和材料未发生变化,无需重复提供证明材料。

  (四)申请补贴或补助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按照系统规定格式上传。经办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可要求补贴对象补充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五)本清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政策原文:

  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rsj/zwgk/tzgg/content/post_1808991.html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湛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企业补贴】可获湛江企业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方式、申请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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