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失业保险待遇明细

导语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后可以享受相关权利

  湛江失业保险待遇明细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后可以享受以下权利:

  1、 享受稳岗返还。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 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稳岗返还的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2、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省份确定。

  3、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

  4、求职补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5、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6、稳定就业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同一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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