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失业登记条件

导语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其失业登记:

  湛江就业服务机构注销失业登记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其失业登记,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告知(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死亡及无法取得联系的除外) :

  1、超出登记年龄: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处于就业状态: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包括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兼管理人员等);公益性岗位安置。

  3、终止就业要求: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

  4、失业登记已超出有效期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续期手续的。

  5、其他情形: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之一)、已从事有稳定收入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已离湛且拒绝接受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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