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湛江吴川市森林防火禁火令

导语 禁火时间:从2024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止。禁火范围:全市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吴川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吴府令〔2024〕1号

  当前,全市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颁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如下:

  一、禁火时间:从2024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止。

  二、禁火范围:全市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三、禁火期间、禁火范围禁止以下用火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烧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火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全市护林员和森林、林地、林木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在其管护或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要加强巡查管护,采取有效防火措施,一旦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并举报;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

  五、各镇(街道)要成立森林防火巡查队和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点,加强野外火源巡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特别要做好重点林区、风景区的火源管控;对辖区内的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人员要指定专人监管。市、镇(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并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

  六、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灭火人员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 、电台、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禁火令家喻户晓。

  八、凡违反本禁火令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森林火情举报电话:12119,119,0759-512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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