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廉江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间+入口+材料+对象)

导语 就在近期,廉江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2024年秋季廉江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具体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报名方法可见正文。

  2024年秋季廉江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共招生7920名

  其中:市一小450名;市二小315名;市三小270名;市四小360名;市五小360名;市六小585名(含育才校区);市七小405名;市八小405名(含贺村教学点45名);市九小405名;市十小315名(含龙头教学点90名);市十一小315名;市十二小270名;市十三小315名(含廉江市关泽恩小学45名);市十四小225名;市十五小270名;市十六小90名;市十七小90名;市十八小405名;市十九小540名;市二十小540名;市二十一小135名;市二十二小45名;市二十三小45名;市二十四小45名;市二十五小450名;市二十七小270名。

  招生原则:免试,相对就近,单校划区为主,多校划片为辅。

  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即年满6周岁),符合下列报读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A类:廉江市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二)B类:廉江市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城区房产证地址为校区)。

  (三)C类:以下3种情况的适龄儿童。

  1.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党政机关(含政府雇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以工作单位地址为所在校区);

  2.村与政府或教育部门签订征地协议涉及学位安排的征地户子女;

  3.符合国家、省、湛江市有关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廉江市城区居住并享受相关优抚、优待政策的对象(烈士、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因公殉职基层干部、高层次人才、廉江市重点企业人才等),参照《关于统筹做好我市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19〕10号)、《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湛教〔2024〕2号)、《廉江市重点企业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D类:廉江市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没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非廉江市城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是廉江市城区户籍,且持有城区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

  (五)E类:非廉江市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也非廉江市城区户籍,但持有廉江市城区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发证机关开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适龄儿童,两户以上共同拥有房产的,每户需持有40平方米以上的产权。

  (六)F类:非廉江市城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的房屋在城区,有公寓房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有效期内公租房租赁合同,或有不动产权证(土地类)、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型私建工程竣工表等证件而没有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证,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而没有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须提供居住近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

  (七)G类:

  1.廉江市城区的社区、村(居)委会在职干部子女(以下简称“G1类”)。

  2.满足如下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其中符合条件(1)的为G2类,符合条件(2)的为G3类:

  (1)进城务工或经商满1年,在廉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满1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子女(以下简称“G2类”)。

  (2)进城务工或经商,在廉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不满1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子女(以下简称“G3类”)。

  报名时间:统一报名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至7月23日

  温馨提示: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其父母(监护人)可于2024年7月26日登录系统补报名。

  报名办法

  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登记,所有符合入读城区小学的适龄儿童都需登录“廉江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下称“招生系统”)报名登记。

  (一)手机报名

  家长可使用智能手机登录预报名系统报名。

  网址:http://xsbm.lianjiang.gov.cn:9801/sign-mobile/index.html#/login

  报名入口:廉江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 (lianjiang.gov.cn)

  (二)电脑登记或报名

  登录预报名系统报名(为方便下次登录,建议收藏网址)

  网址:http://xsbm.lianjiang.gov.cn:9801/sign/index.html#/login

  报名入口:廉江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 (lianjiang.gov.cn)

  符合入读城区小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家长(法定监护人)自行登陆“招生系统”报名登记。没有网上报名登记条件的学生,其家长(法定监护人)可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所在校区学校提出申请,所在校区学校必须安排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温馨提示

  1、在网上报名前,家长可先在网站“报名指引”栏目点击查看“详细操作”,报名时遇到问题可以咨询技术人员,也可拔打各小学电话咨询

  程灿13825575218

  陈义强15626126485

  郑勇杰19720754623

  2、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在校区小学提出申请,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3、在网上报名时,A、B、D、E、F类适龄儿童均需按居住地填报所属校区小学,C类按相应规定填报,G1类的适龄儿童按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所在校区报名,G2类的适龄儿童按常住地所属校区选择一所小学,G3类只能在网上报名以下学校中的其中一所学校:廉江市第十小学龙头教学点、廉江市第十一小学、廉江市第十二小学、廉江市第十三小学、廉江市第十四小学、廉江市第十五小学、廉江市第十六小学、廉江市第十七小学、廉江市第二十一小学、廉江市第二十二小学、廉江市第二十三小学、廉江市第二十四小学。所报名学校不一定是录取学校。每位适龄儿童只允许报一所公办学校,多报学校所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所需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家长或学校须按“报名指引”填写报名相关信息,按“材料拍摄指引”扫描或拍摄上传相关图片。所有的报名材料无须提交纸质,只须通过扫描或手机拍摄图片上传

  温馨提示

  需扫描或拍摄相关证件的原件,用原图传送的方式上传,务必确保图片清楚完整,否则,作未上传相关图片处理。

  各类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A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

  2.儿童父母在城区房产证或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或属城中村人口由村委和居委共同开具的稳定住所证明。

  3.属城中村人口由村委和居委共同开具的稳定住所证明的,需提供居住近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

  4.儿童出生证。

  B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

  2.儿童父母在城区房产证或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或发证机关开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或属城中村人口由村委和居委共同开具的稳定住所证明。

  3.发证机关开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或属城中村人口由村委和居委共同开具的稳定住所证明的,需提供居住近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

  4.儿童出生证。

  C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

  2.符合国家、省、湛江市有关优待政策的对象(烈士、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警察、因公殉职基层干部、高层次人才、廉江市重点企业人才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征地户子女需提供当时相关村庄与政府或教育部门签订的征地协议;单位人事调动、任职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儿童出生证。

  D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和出生证可以报名)。

  2.儿童父母在城区合法房产有效证件(房产证或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或发证机关开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等)。

  3.居住近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发证机关开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报名的须提供)。

  4.儿童出生证。

  E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

  2.儿童父母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发证机关开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3.居住近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发证机关开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报名的须提供)。

  4.儿童出生证。

  F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

  2.儿童父母公寓房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有效期内公租房租赁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土地类)、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型私建工程竣工表,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等相关证件。

  3.居住近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

  4.儿童出生证。

  G1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

  2.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部门发出的任职文件。

  3.儿童出生证。

  G2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

  2.(1)进城务工满1年的要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廉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满1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在城区工作满1年劳动合同、连续满1年的工资表及所在单位工商执照。(2)进城经商满1年的要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廉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满1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在廉江市城区经商并满1年的营业执照、完税凭证(或税务局开具的税费申报记录)。

  3.居住证或派出所、居委(村委)出具的租屋居住证明。

  4.儿童出生证。

  G3类:

  1.户主、父母及儿童户口簿。

  2.(1)进城务工不满1年的要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廉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在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工资表及所在单位工商执照。(2)进城经商不满1年的要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廉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法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在廉江市城区经商的营业执照、完税凭证(或税务局开具的税费申报记录)。

  3.居住证或派出所、居委(村委)出具的租屋居住证明。

  4.儿童出生证。

  审核时间

  (一)招生学校初审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7月24日。

  (二)部门核查及反馈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7月31日。

  1.市委编办负责核查党政机关(含政府雇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证明。

  2.市公安局负责核查户口簿。

  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核查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核查小型私建工程竣工表、公租房的租赁合同。

  5.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核查社保缴费凭证。

  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核查营业执照。

  7.国家税务总局廉江市税务局负责核查完税凭证。

  8.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核查居住水费缴费凭证。

  9.广东电网湛江廉江供电局负责核查居住电费缴费凭证。

  10.街道办事处负责核查居委(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各职能部门对网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并把核查情况报教育部门汇总录入,家长可在报名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三)廉江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时间:2024年8月3日至8月21日。

  招生时间

  (一)公办小学第一批次学位安排

  属于A、B、C、D、E、F、G1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按《关于调整廉江市城区小学校区的通知》(廉府函〔2023〕189号)划定的校区安排学位。若所在校区学位不足,则按A至G1类顺序依次安排学位,直至额满为止,若安排到某类适龄儿童时,学位不足,则该类适龄儿童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安排本校区学位;余下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公办小学第二批次学位安排

  1.根据城区小学学位的情况,按居住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分为七大片区:

  第一片区:市一小、市二小。

  第二片区:市四小、市七小、市十三小、市十七小。

  第三片区:市五小、市二十二小、市二十三小、市二十四小。

  第四片区:市六小、市十二小、市二十一小、市二十五小。

  第五片区:市八小、市十一小、市十四小、市十九小、市二十七小。

  第六片区:市三小、市九小、市十小、市二十小。

  责任追究

  (一)家长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取消儿童该校区的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将有关人员移交公安、纪检等部门依法查处:

  1.虚报儿童年龄等报名信息或者已经读过一年级办理学籍的;

  2.提供虚假的户口簿、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出生证、水电费单、务工证明、单位劳动合同、居住证明、购买社保证明、政策优惠证明等材料的;

  3.采取其他手段骗取报读资格的。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先停职后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伪造、变造户口簿、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生证、水电费单、务工证明、单位劳动合同、居住证明、购买社保证明、优惠政策证明等材料的;

  2.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3.学校擅自超计划招生的;

  4.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审查证件不严,出现严重错漏的。

  第七片区:市十五小、市十六小、市十八小。

  2.G2、G3类的顺序安排学位:属于G2类的适龄儿童,如果所报学校学位不足则由廉江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剩余学位情况,按片区就读原则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学位。同一片区学校进行电脑派位时,如果派位的片区学校学位已满,系统将自动转向其它学位未满的片区学校进行电脑派位;属于G3类的适龄儿童,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三)电脑派位的组织

  电脑派位由廉江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录取工作全程录像,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并邀请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当场公布随机派位入围名单和录取学校名单。录取名单随后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教育局版块)和录取学校公布。

  相关注意事项

  (一)办法中的“城区”指廉江市罗州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所辖区域。

  (二)华源城、碧桂园(廉南大道旁)、福濠华庭三个小区业主子女报名的临时安排:选择市九小、市十小、市十五小三所小学中的一所报名,若市二十小有富余学位,则另行报名电脑派位。市九小校区F类、G1类学生可选择市九小或市三小报名。

  (三)凭“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报名的,不须提供购房发票和居住近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凭“发证机关开具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报名的,须提供购房发票和居住近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

  (四)上述办法中的“近3个月”“满1年”,是指2024年7月26日止倒推连续计算满3个月或满1年。

  (五)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房地产权证的户口迁入或房产转让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

  (六)上述办法中的“法定监护人”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咨询电话:招生工作咨询电话设在各小学

  投诉电话

  6622892(罗州街道中心学校)

  6522220(城南街道中心学校)

  6522882(城北街道中心学校)

  廉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59—6611506

  廉江市教育局教育股:0759—6683301

  廉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0759—668850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湛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廉江幼升小】可获2024年廉江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名条件、所需材料、学区划分、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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