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2022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导语 雷州市2022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已公布,具体学区划片以及招生录取方法,详见正文。
雷州市2022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妥完成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湛教〔2020〕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2〕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分学校服务片区(即学区)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二)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实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招生办法、入学资格、录取结果“六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全面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组织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我市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规模、行政区划、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等因素,划分初中学校片区。公办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对口直升。
(一)城区初中学校片区划分
我市城区初中学校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城区原则上划为两个片区。为了兼顾相对就近入学和均衡教育资源,将热点学校雷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雷州市第四中学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小学,其他初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本校招生片区小学,由小学毕业生志愿选择,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派位方式入学,确保就近入学和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此外,综合考虑两个片区小学毕业生数量与初中学位不对等,需跨区分配少量初中学校招生名额;两片区小学毕业生都有选择雷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雷州市第四中学的强烈需求,将雷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雷州市第四中学招生名额以所属片区为主,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城区各小学。
1.第一片区
初中学校:雷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雷州市第二中学、雷州市第三中学、雷州市第六中学、雷州市第七中学。
小学学校:雷州市第一小学、雷州市第二小学、雷州市第三小学、雷州市第四小学、雷州市第五小学、雷州市第六小学、雷州市第十五小学、雷州市第七中学、附城镇中心小学、附城镇城北小学、附城镇山柑小学(计划名额)、附城镇武黎小学(计划名额)、雷州市新南方学校、雷州市显春学校。
2.第二片区
初中学校:雷州市第四中学、雷州市第五中学、雷州市第十中学。
小学学校:雷州市第七小学、雷州市第八小学、雷州市第九小学、雷州市第十小学、雷州市第十一小学、雷州市第十二小学、雷州市第十三小学、雷州市第十四小学、雷州市第十六小学、雷州市第十中学、白沙镇新坑小学、白沙镇塘北小学、白沙镇中心小学(计划名额)。
(二)农村初中学校片区划分
每个镇为一个招生片区,奋勇华侨高新区为一个招生片区,幸福学校、火炬学校、金星学校、收获学校等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口直升。
三、招生对象
(一)城区初中招生对象
1.纳入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2.城区中学在建设、办学过程中协议承诺照顾名额的小学毕业生。
3.学生本人户籍或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在城区,非城区小学毕业,要求在城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4.法定监护人(根据民法总则第27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户籍或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在城区,非城区小学毕业,要求在城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5.城区中学在编教师(含支教教师)子女。
(二)农村初中招生对象
1.本片区小学毕业生。
2.本片区户籍,在外就读的返乡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全市公办初中学校计划招生435个班21227人(详见附件1)。城区初中学校计划招生6630人,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小学(详见附件2)。农村初中学校计划招生14597人,招收本片区小学毕业生。
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五、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1.志愿录取
城区各小学结合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名额分配情况,组织本校毕业生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填报升学志愿。我市城区公办初中有雷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雷州市第二中学、雷州市第三中学、雷州市第四中学、雷州市第五中学、雷州市第六中学、雷州市第七中学、雷州市第十中学等8所学校,每名小学毕业生可任意选4所公办初中学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顺序填报。雷州市第十五小学毕业生按城区初中招生名额分配填报3个志愿即可。
城区小学毕业生入读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以各小学为单位,依据学生填报的升学志愿,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顺序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办法确定。
(1)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人数大于分配名额,电脑随机摇号派位确定录取名单;第一志愿人数等于或小于分配名额,全部直接录取。
(2)第二志愿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进入第二志愿录取,操作办法与第一志愿录取相同。
(3)第三志愿录取。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进入第三志愿录取,操作办法与第一志愿录取相同。
(4)第四志愿录取。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进入第四志愿录取,操作办法与第一志愿录取相同。
(5)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仍未被录取的学生,在各初中分配给本小学招生名额的剩余名额中,按雷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雷州市第二中学、雷州市第三中学、雷州市第四中学、雷州市第五中学、雷州市第六中学、雷州市第七中学、雷州市第十中学顺序进行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
(6)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市教育局成立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和电脑技术人员组成,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小学及初中学校密切配合。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全程录像,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公证处、市新闻媒体、家长代表现场监督。
电脑随机摇号派位时间:7月30日至7月31日。各小学电脑随机摇号派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提前3天公布。
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结果现场公开,并于当天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leizhou.gov.cn/xxgk/tzgg/jyjgg/)和学校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若对电脑随机摇号派位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复核。
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导致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进程中断,本次进程已产生的录取名单无效,须重新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
2.特殊生源录取
(1)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户籍或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在城区,非城区学校毕业的小学毕业生,需入读城区初中,须在7月5日至20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2)城区中学建设、办学过程中协议承诺照顾名额的小学毕业生,协议单位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须在7月5日至20日将相关资料报市教育局教育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此类生源不再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直接录取。此类生源不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则视为放弃申请,若为城区小学毕业生只能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
(3)城区中学本校教职工子女,需入读本校初一,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须在7月5日至20日将相关资料报市教育局教育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此类生源不再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直接录取。此类生源不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则视为放弃申请,若为城区小学毕业生只能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
(4)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若需按优待政策入读初中学校,须在7月5日至20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此类生源不再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直接录取。此类生源不按时申请上报相关资料,则视为放弃申请,若为城区小学毕业生只能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
(二)农村初中招生办法
1.各镇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本镇中学及中心小学校长等有关人员组成,认真研究制定本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片区只有一所初中,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全部小学毕业生直接入读片区初中。片区有两所以上(含两所)初中,按照我市初中招生计划,由本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招生工作方案,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定每所初中入读学生名单。
3.各片区初中学校要确保学位满足本片区小学毕业生及本片区户籍返乡小学毕业生入学需求。
六、时间要求
(一)城区公办初中招生任务的小学要组织学生及家长填报升学志愿,并于7月5日前将《雷州市2022年小学毕业生升学志愿名册》报市教育局教育股。
(二)城区招生初中学校于8月1日至2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书”于8月3日至5日注册报名,逾期未注册者则视为自愿放弃入读该校资格。
(三)乡镇初中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8月28日前完成。
(四)9月10日前,各镇中心小学将本镇小学毕业生学位安排结果盖章纸质版上报雷州市教育局教育股,电子版发至邮箱jyzs8536@163.com。
(五)市教育局将安排到各初中学校学生名册导入“广东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注册入学情况进行录取、调档、分班,完成学籍建立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规范招生行为,落实工作责任。
(二)各有关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营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按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经雷州市教育局同意,严禁初中学校违规跨区或跨校招生,严禁招收寄读生,扰乱招生秩序。违规跨区或跨校所招的学生,我局依照有关规定坚决不予办理学籍,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违规招生学校负责。违规跨区或跨校招生、招收寄读生的学校,对学校校长先停职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方案由雷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湛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雷州初中】可获雷州市2022初中招生方案、学区划片、招生录取方法、录取结果查询等。